财务处
站内搜索:
 首页  新闻与公告  办事指南  规章制度  FAQ  收费公示  表格下载  查询系统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报账指南>>正文
关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差旅费管理问答
2016-05-20 00:59  

1. 我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是按照哪号文件制定?

答:我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4】67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

2. 差旅费开支的范围?

答: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但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

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具体参照学院《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中新院【2014】27号。

3.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怎样报账?

答: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发票报销(不含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如公交、地铁、打的等),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原则上实行定额包干。

4.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不符合坐飞机标准是否可以乘飞机吗?

答:如果是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等特殊情况,出差人员需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出差审批表》上院长签批后方可乘坐飞机。

5.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怎样报销?

答:可以凭据报销。

6.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费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可以报销吗?

答: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院长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他情况一律不予报销。

7.用科研项目经费出差,差旅费报账标准也是按这个管理细则执行吗?

答:是的!

8.出差过程中由会议举办方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怎么报账?

答:由会议举办方统一安排住宿并收取费用的,凭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会议规定报销住宿费。

9.在东莞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到东莞区域内出差或广州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在广州11区(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内出差的是否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答:工作人员在常驻地区域内参加会议、培训班、学术调研等活动,不发放伙食补助和公杂费,符合误餐费有关规定的,可领取误餐费(不含早餐,每餐15元)。

10.往返广州校区和东莞校区参加会议、培训、学术调研等活动是否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答:往返两校区参加校内各类活动,不符合差旅费报销要求,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11.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票(如公交、地铁、打的)须要拿回来报销吗?

答:出差期间,不管是出发地还是目的地的市内交通票都不须要凭票报销, 统一按每人每天80元报销公杂费补助。

12.出差期间购买的办公用品、资料、通讯费等如何报销?

答:补助出差人员的公杂费,用于市内交通、文印传真、通讯费等支出,按出差自然天数、 省内省外统一标准,每人每天80元。

13.外地出差、调研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可以报销吗?

答:不可以。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4]67号)》规定,超出部分由报销人本人自行承担。

14.出差期间可以绕道回家省亲办事吗?

答: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出差期间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15.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游览和参观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6. 不符合乘坐飞机标准的出差人员,乘坐相符交通工具的票价高于乘坐飞机的,可以乘坐飞机吗?

答:出差人员乘坐相符的交通工具当日票价高于当日飞机票价的,必须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出差审批表》中列明,并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签批,方可乘坐飞机,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但不可以报销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

报销时,出差人员须提供乘坐相符交通工具的当日票价作为报销依据。

17.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可以每人每次报多少份?

答:可以每人每次限报一份,凭票报销。

18.到外地出差参加会议或培训的,没有会议或培训通知可以领伙食补助和公杂费补助吗?

答:不可以,必须有会议或培训通知才可以领伙食补助和公杂费补助。

19. 借支差旅费标准是多少?

答:教职工借支差旅费标准(公对公转账除外)如下:符合乘坐飞机标准或经院长特批乘坐飞机的每人每次不超过4000元、其他情况每人每次不超过2000元,省内省外同一标准,因公出国(境)除外。

20. 差旅费报销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3 Xinhua College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新华学院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信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