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站内搜索:
 首页  新闻与公告  办事指南  规章制度  FAQ  收费公示  表格下载  查询系统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岗位责任>>正文
副主任岗位责任
2013-11-21 09:38  

1. 负责做好校区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依照管理要求进行费用核算和分析。
2. 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和学院决定。
3. 编拟校区预算草案,执行计划预算。
4. 按照院领导要求参与学校开源节流,提高办学效益工作。
5. 依照院领导要求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经报批同意,实现制度化、系统化管理运行秩序。
6. 忠于职守,组织主持好校区会计核算和财务日常收支工作,完成各项财务管理任务,维护学院资金安全。
7. 负责财务各岗位设置和人员工作分工,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本部门各岗位责任执行和业务操作质量。
8. 依据财经法规负责复核会计记账凭证的内容数额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是否齐全;核查各银行对账单;组织电算化职责和科目内容设置调整管理;组织迎新收费工作;组织奖贷勤助款的银行发放工作。
9. 负责保管部门印章和主要文件、存单。
10. 负责与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联系收费定价事宜,拟草价格申办书面报告,办理收费标准备案、价格申请、现场察看及收费许可证领取; 负责公示收费项目及其他相关工作,草拟年度物价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11.为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12. 负责与校区内各部门及负责与税务、物价、银行、教育厅、母体学校等业务关系单位联系沟通。
13. 做好年度财务、收费工作总结,办理学院做好接受民政、税务、物价、审计和上级单位的检查工作。
14. 负责配合各级财会工作检查和年度审计。
15. 参与校区内与经济有关的业务管理。
1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3 Xinhua College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新华学院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信息与网络中心